目 录
第一部分
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
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主要职责是: ?
1.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省质量技术监督地方性法规、规章;拟定我市质量技术监督规范性文件并负责实施;负责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2.承担全市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全市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质量振兴工作;推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牵头组织开展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3.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负责接受国家、省对我市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工作;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加工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活动。根据市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全市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4.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负责我市地方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的报批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相关工作。
5.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6.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质量认证和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认证认可工作,贯彻执行全省认证认可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并监督管理全市的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认证中介服务和技术评估活动。
7.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
8.贯彻执行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规划;组织全市的质量技术监督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负责全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主要职责是: ?
负责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认证认可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按分工开展从源头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承担全市综合性或有关专项打假任务,负责跨县(区)案件的查处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设立派出机构6个(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龙亭区分局、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顺河区分局、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鼓楼区分局、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禹王台区分局、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综合业务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依法查处违反质量、标准、计量、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认证认可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与本地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质量检验任务和适应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需要的监督检验任务;承担量值传递、强制检定、仲裁检定、委托检定、委托检定、非强制检定和测试任务。
开封市纤维检验所主要职责是承担本辖区纤维及其制品的质量检验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本辖区纤维及其制品质量的监督检验、仲裁检验、委托检验和公正检验等工作。
二、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预算单位构成
? 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九个二级单位预算:
1.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本级
2.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
3.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龙亭区分局
4.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顺河区分局
5.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鼓楼区分局
6.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禹王台区分局
7.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8.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9.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10.开封市纤维检验所
第二部分
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收入总计3455万元,支出总计345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2万元,下降3.14%。主要原因:罚没收入预算减少121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收入合计34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55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支出合计3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0万元,占74.1%;项目支出895万元,占25.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455万元。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8万元,增长0.82%,主要原因:正常工资晋级晋档。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4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日博体育在线(类)支出3016万元,占87.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9万元,占7.79%;医疗卫生(类)支出84万元,占2.43%;住房保障(类)支出86万元,占2.49%。
六、基本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公用经费1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93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增加29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局属二级机构增加抽检业务量,公车运维费相应增加。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应急突发事件、重要公务活动、公务接待、退休老干部服务、外出调研及跨区域出差,开展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产品检验检测等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上年一致,均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较上年增加39万元。 ?
主要原因:局属二级单位去年取消收费。但为了更好的服务企业(包括市区和县区),各二级单位需亲临现场进行检测检验工作,因省局及国家总局部署的各地市抽和省抽的抽检工作,省内各地需要大量的公务用车,导致检测用车费用大量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1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减少)1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以下各项内容如金额为0,仍需进行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15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万元。
(三)日博体育在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2019年,我局拟组织对18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775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根据部门职能分工,保证全市范围内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有序开展,普通产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逐步提高,确保电梯应急处置中心正常运行,保证全市电梯安全开展各项打假工作,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调查,产品质量检测等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2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检验检测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没有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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