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有关规定,由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由基本情况概述,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8年,我局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在市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以建设“法制质监、创新质监、廉洁质监、和谐质监”为工作方针,通过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工作制度,展示更新内容,进一步提高了质监系统公信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
二、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推进“五公开”情况。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修改并公开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晒权力清单,打造法治质监”。2018年,市质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6条,其中利用政府信息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98条、质监信息13期、新浪微博32条,微信公众号122条。统一印制了《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广大群众在填写政府信息申请表后,可通过信函、电报、传真及政府信息网站、电子邮箱等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请。同时,还利用本单位设置的档案室、信息公告栏等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以及在行政服务大厅公布办理事项和承诺事项等。
公开信息统计
(二)探索政策解读情况。做好政策解读,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接地气、有人气,才能让群众能参与,能监督。2018 年 7 月,受市政府委托,公布了实施 2017-2018 度开封市市长质量奖的公告进行了公布,并同时利用咨询电话 (0371-22783606/22783605)和网站对公告进行了解读,确 保公众对政策解读“不跑偏”。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扩大正面宣传。利用“3.15”、质量月、计量日等活动,开展“实验室开放日”、“局长接线日”、执法打假集中行动和各类现场宣传活动。二是创新宣传模式。综合运用新闻发布、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提升宣传实效,初步建立了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的宣传工作机制。去年以来,累计被《中国质量报》《光明日报》《开封日报》《汴梁晚报》等媒体报道160余次,其中,其中《河南日报》专版对我局工作进行全面报道,《开封日报》专版对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报道。三是积极推进“五公开”。修订公开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晒权力清单,打造法治质监”。2018年,市质监局利用政府信息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36条、2018年度财务决算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行政调解以及人事招录情况。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情况。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领导为成员的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制度,由市局办公室、监察室依据各自的职责,定期对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组织监督检查和评议考核。
(五)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根据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内部管理制度》,《2018年全市系统目标考核工作方案》(汴质监〔2018〕56号),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系统目标考核范围;修订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实施细则》、《信息公开指南》、《政务舆情》等制度。以上措施的推进、制度的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全市质监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健康发展。
(六)政务服务开展情况。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把实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积极与省局信息中心联系,利用网站升级的时机,将网站与我市“开封市民之家”相连接,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最大限度的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市局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8年度,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任何费用。
(九)政府信息开会议和培训情况。2018年,市质监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3次,对全市系统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1次,接受培训人次62人次。
(十)网站建设和其他情况。网站是开展政务公开的重要场所,为了使网站更加高效、实用,我局已完成对网站的升级。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的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愿望,还存在有不少的差距。今后,我们将积极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把工作重点放在规范完善、深化提高上,并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强领导,利用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定期向领导小组通报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有关工作任务;二是进一步加大投入,继续完善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建设,不断充实内容,全面向社会和群众展示质监政务工作,努力营造政务公开的良好氛围,最大满足群众对质监工作了解的需求;三是强化工作的统筹性、规范性,努力解决公开栏分散、不规范的“短板”问题。
附件:
开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236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2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2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5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3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0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9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8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2 |